2025-03-03 08:40:46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璐 |
浏览量:225675
根据《中宣部、国家广电总局、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出版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》和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,经严格审核,我单位以下人员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,现公示如下,公示期2025年3月3日--3月13日。公示期间,
如有异议,请向东安县委宣传部反映,联系电:0746-4212242.
拟申领记者证人员名单:陈洋 何璐 唐佳莉 肖杰 陈俊宏 周子豪 李慧珍
东安县融媒体中心(东安县广播电视台)
2025年3月3日
责编:何璐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